
经济学院关于2025-2026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通知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工作安排,现将经济学院2025-2026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本人学习成绩
博士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本人学习成绩单,并完善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包括申请结业同学),特别注意完善导师、研究方向、政治面貌、学习起止年月信息(学习起止年月为入学年月至2025年12月,请将个人信息中的预计毕业时间改为“2025年12月”)。
二、申请毕业答辩登记(含符合条件的延期博士生及结业博士生)
博士生需已交齐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后方可进行毕业及学位申请。博士生修满规定学分,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南发字[2024]72号)相关要求,经导师同意后,填写《经济学院申请毕业、学位博士生登记表》进行,登记信息用于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账户设置及学位授予决定打印,请准确填写。
文件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申请毕业登记表”。科研成果暂未达到申请学位条件的请在备注栏填写“仅毕业”。
★★ 《经济学院申请毕业、学位博士生登记表》须于9月15日(周一)前提交至:https://f.wps.cn/g/LvshAABX/。
三、结业转毕业博士生
符合结业转毕业的结业博士生,如果申请结业转毕业(学位),除进行以上申请毕业、学位登记外,需同时填写提交《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结业转毕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申请结业转毕业博士生提交此表一式两份及扫描件电子版,PDF文件命名为“学号_姓名_系所_结业转毕业审查表”,于9月1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zhhy@nankai.edu.cn,同时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方楼119研究生办公室。
四、 9月19日(周五)中午12:00前提交以下材料PDF电子版至https://f.wps.cn/g/Hyo2Sw8p/:
1、《南开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审核表》。导师须对所指导博士生的毕业(学位)论文质量和学术规范进行严格把关,认为该论文水平达到申请答辩基本要求的,在该表相应位置手写签字确认。扫描后提交PDF版。
文件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系所_论文完成情况表”。
2、《经济学院-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汇总表》。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学位的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相关,不相关的科研成果不予认定。
博士生须严格按模板表格下方的标注说明填写此表,并经导师手写签字确认。不按要求填写将导致重新填写并重新签字。
博士生须提交EXCEL表及签字后的PDF扫描件两个电子版本(请个人保留好原件后续入档案使用)。两个文件均命名为“学号_姓名_系所_成果汇总表”。
留学生如果发表的成果属于SSCI或CPCI-SSH(社会与人文科学会议录索引)的,需在9月11-19日期间,按照图书馆网站https://lib.nankai.edu.cn/12066/list.htm指引进行认证,提交研究生办公室。
3、《经济分会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成果汇总表》。
须严格按模板示例填写。文件命名为“学号_姓名_系所_分会成果汇总表”。
4、成果复印件扫描电子版。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体现作者单位页。待录用论文需提供用稿通知原件及论文清样(或论文文本),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PDF文件命名为“学号_姓名_系所_成果复印件”。
五、 成果审核。请各位同学于9月25日-26日携带《成果汇总表》原件及复印件、成果复印件(按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体现作者单位页顺序排好),到方楼119-3进行成果审核,审核后提交复印件,原件返还本人。
如博士生科研成果暂未达到申请学位要求,可先申请仅毕业,暂不审核成果。
六、10月9日中午12:00前提交论文PDF、论文摘要及《论文信息汇总表》至https://f.wps.cn/g/jKNzFKcP/。
1.所有申请答辩博士生统一按照匿名评审格式提交pdf 版论文。以“10055_学号_姓名.pdf”命名,使用下划线间隔且不要出现空格(如:10055_1120180888_张三.pdf)。论文规范格式和命名对重复率检测识别有重要影响,请务必重视。
论文须符合《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25版)》。具体包含:博士匿名评阅论文封面(按附件模板,论文编号不需填写),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如有),参考文献,去除作者、参加人、导师等信息的在学期间科研成果列表。还应去除“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非公开学位论文标注说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致谢”、随感、杂论等任何透露作者和导师信息的内容。
电子版论文将直接作为论文重复率检测及评审的文本,一经提交研究生院,不得随意更换。请同学对论文排版一定仔细检查,页眉与本页内容相对应,尤其是参考文献部分。论文PDF版须是文档直接转换的,不能是打印扫描版。
2.博士毕业论文需提交平台盲审,提交查重论文的同时,须提交论文摘要及论文信息汇总表。
将论文中摘要部分(中英文摘要)另存为一个TXT文件,命名方式“10055_学号_ZY”,例如“10055_1120210001_ZY”。
《论文信息汇总表》命名方式“学号_姓名_论文信息汇总表”,填写注意事项如下。
(一)所有标黄字段列为“必填列”,均须严格按字段要求填写,否则无法送审。其中需特别注意的字段:
(1)论文研究方向:一个研究方向最多20个字,限填两个,以中文分号分隔。
研究方向是平台遴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切记与导师商量填写。
(2)关键词:限制100字以内,中文分号分隔。
(3)是否上传简况表、是否上传自评表、是否上传其他材料:均填写“否”。
(4)论文类型:“答辩前”。
(5)送审专家数:5。
(6)论文撰写语种:中文论文填写“中文”即可,英文论文填写“en”。
(7)单位代码:10055;所在院系:经济学院。
(二)所有灰色字段列为“选填列”:
选填列建议不填,如填写,务必严格按字段要求填写(比如“创新点”字数必须为300字以内),否则无法上传系统,将被删除。
(三)以前参加过送审的论文,字段“是否复审论文”列可填“是”,填写“是”平台将自动回避原评审专家。其它论文无须填写。
七、已毕业仅申请学位博士生
已经毕业、根据学则规定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博士生,如科研成果已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请与23505289联系,并填写《经济学院申请毕业、学位博士生登记表》及第四部分2、3、4电子版材料发至zhhy@nankai.edu.cn。同时,按第五部分成果审核要求按时进行成果审核。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中各项规定。
2、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和具体内容要求提交各项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3、所有表格模板见附件文件夹。
4、论文送审严格按《经济学院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实施办法(2025年3月)》执行。
5、论文查重及送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须于11月23日前完成。答辩程序、答辩注意事项、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写要求请参见附件《南研字〔2025〕3号 南开大学研究生答辩工作管理规定》。答辩前须填写《 南开大学博士毕业(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及《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答辩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填写《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记录》。所有表格均需有相关人员签字。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答辩结束后,博士生根据答辩委员意见对文章进行修改,并提交电子版论文再次进行学术规范检测,凡未进行此次检测的论文,一律不得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研究生应保证检测通过的论文版本与提交图书馆的一致。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