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邮箱
用户登录
常年招聘
常用下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台办文件精神及要求,因公赴台材料上报至天津市台办时,一般申请须预留20个工作日。被认定为需上报国台办的申请须预留40个工作日,时间不足将不予受理。自即日起,我校师生校内提交赴台申请时至少需预留50个工作日,涉及假期办理及出访的申请建议预留更多时间,以免造成因办理时间不足未能成行。
特此通知。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