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博士新生认真阅读以下各条内容,并妥善保存!同时,有关录取入学等相关通知陆续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经济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一、调档函发放和录取通知书发放
按照我校博士生录取工作安排,将为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研究生发放调档函(档案所在单位为“南开大学”的新生不调档,不发放调档函)。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据相关文件执行)。调档函已通过顺丰快递发出,请通过链接(https://www.kdocs.cn/etapps/query/q/kWwuDK99)查询快递单号,此链接仅开放至2026年7月3日,请在此之前查询使用。
档案属重要资料,为避免遗失,今年新生档案建议学生于新生报到时送交所在学院。如果学生所在单位不能将档案交给学生本人、必须由单位邮寄,则邮寄发出时间请尽量选择7月6日之前或8月31日以后,同时考虑当前快递入校的实际情况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顺丰同城不可以进校)或EMS。
博士录取通知书将根据档案和工资转移关系证明到达情况分批次发放,如已获得工资转移关系证明,可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此链接(https://f.wps.cn/g/XuxkjW8X/,注:开学后仍需提交工资转移证明原件,否则不予报到注册),预计第一批录取通知书次发放时间为7月中旬。
二、档案邮寄地址、接收人、接收单位
档案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方楼119-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00071
接收人:薛老师
接收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接收电话:022-23501438
我院会在工作时间定期将接收到的档案情况更新至链接(https://www.kdocs.cn/etapps/query/q/zqEre2If),无需电话咨询。
三、新生报到注册时,除学校要求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人事档案: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或送至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全日制培养的应届生无需工资关系证明。非全日制培养的应届生及非应届生的工资关系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 入学前有工作经历(以下一种即可)
(1)解除聘用关系的协议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合同文本;
(2)聘期结束的证明。
在具备以上材料基础上,还可以参考包含社会保险缴纳截止的证明、辞职/辞退证明材料等。
2. 入学前无工作经历
若入学前无工作经历,则需本人提交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注意:以上材料若任何一项不合格或未转移到我院,我院将不予该生报到注册。
四、党组织关系
考生可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也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接转。如若使用纸质介绍信接转请在入学报到时上交介绍信办理转入手续(不要邮寄,以免丢失),上交时间另行通知;如若使用系统进行接转,请在入校报到后在系统上操作转出。
注:1. 党员档案应与学籍档案一起派遣,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一起派遣的,可在开学后与介绍信一起提交。
2. 党组织关系接转相关内容:
系统及纸质介绍信接转抬头:“中共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转入单位名称:“中共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
有效期:外省市为90天,本市为45天,自6月份起。
五、团组织关系转入
智慧团建系统搜索按照“团天津市委”——“南开大学团委”——“经济学院团委”——“天津市南开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研究生新生转接团支部”,办理线上团关系转入。等开学后再正式进入相应团支部,无需开具介绍信。
六、咨询电话:
022-2350143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寄发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接收新生档案等事宜。
022-23500320,经济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党组织关系相关问题。
022-23507997,学校户籍科。负责外地户口迁入咨询。
022-23507997、23509816,学校户籍科。负责外地户口迁入咨询。
022-23509433、022-85358890转2号窗口,学生生活指导中心。负责学生住宿安排。
请同学们持续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经济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网上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