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
人员:
李嫦娟(组织员)  
职责:
负责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各项工作。党员发展材料审查、谈话。
电话:
23500320(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 (党员发展材料审查、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