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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教务部文件,现将《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细则》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经济学院教学办联系,邮箱为jyyb@nankai.edu.cn。
2023年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docx
2023年接收计划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