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开2019级本科新生入校后二次选拔通知》的工作要求,经管法班经济学院学生选拔按照“笔试60%+面试40%”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参见附件1)和递补录取候选学生名单(参见附件2)。9月4日至5日对上述两个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截至9月5日17:30)拟录取学生可向经济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提出放弃经管法班录取资格申请,经济学院批准后,按递补候选录取学生名单依次递补录取学生。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9月4日
附件1:2019级经管法班经济学院学生拟录取名单
附件2:2019级经管法班经济学院学生递补录取候选学生名单
注释:拟录取学生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