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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二次选拔项目录取原则
发布者:关路祥 发布时间:2019-08-29

1.项目名称:经济伯苓班、经管法班、通用(商务经济学)+非通用项目。

2.全校统一笔试成绩作为初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按照录取名额的1.5倍确定复试名单。

3.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

4.按照百分制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5.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6.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及拟录取名单在经济学院网站公布

(http://economics.nankai.edu.cn)。

(注:由于经管法班遴选学生来自三个学院,故面试安排与拟录取名单由所在学院分别通知。)

 

经济学院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