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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遴选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薛亚利 发布时间:2026-04-29

经济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研究生院工作通知,现开展遴选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优秀成果工作。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针对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的“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项目必须已在学校完成验收工作并报市教委备案,且研究内容符合原定任务书要求。

二、评选条件

申报项目应研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术思想、研究方法或技术应用上具有明显创新,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学术类成果应发表在高水平期刊,且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为项目负责人;应用类成果应取得专利授权、技术转让或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且第一完成人(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为项目负责人。所有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且标明项目编 号。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对结题项目进行初评,按立项总数的10%-15%推荐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市教委。

2.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分高低确定优秀成果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申报者,请于2026年5月7日(周四)前完成以下材料报送:

1.《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注:第6页“附件清单”中的附件须按顺序放置到1个PDF文件中。

2.《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及PDF版本)发送至邮箱8920200008@nankai.edu.cn。

4.联系电话:022-23501438

 

附件:

      附件1-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优秀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2-天津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xlsx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